会员资格
不同类型的成员资格
我们有三种会员类型:
1. 全资和海外会员
基金公司如果是至少一个投资基金的经理或投资顾问,就可以成为正式会员或海外会员。
“投资基金”是指
- 认可单位信托/共同基金; 要么
- 根据投资挂钩保单计划守则或“合并退休基金守则”授权的合并退休基金; 要么
- 根据“职业退休计划条例”注册的退休计划; 要么
-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注册的公积金计划; 要么
- 在认可交易所上市的封闭投资公司。
这两类成员的主要分别是,正式成员必须是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或如在香港以外成立为法团,则在香港设立了营业地点,而海外成员必须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在香港以外的世界任何地方。
2. 关联成员
附属会员是指已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取得牌照以进行第9类受规管活动的公司,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基金公司。主要业务是基金管理,包括管理全权委托账户,独立投资组合或为非集体投资计划或经理提供投资管理服务。此外,任何基金投资公司或安排未包括为投资基金的投资顾问也有资格申请成为会员。
3. 准会员
联系成员是为基金管理行业或任何相关专业服务提供或提供任何会计,法律,受托人,托管人,管理,银行,分销和技术支持服务的公司。
我们拥有61家关联公司和准成员(截至2016年10月)。